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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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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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

2016年高职招生计划为3299人,其中,招收单独招生考生1274人;招收中职考生81人;招收汉授美术生180人;招生应用本科100人;招收民族预科生170人;招收普通文理科1494人。

三、录取批次

我院所有科类招生计划均为高职高专批次

四、录取要求

1、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2、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3、体检要求

根据《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要求,按照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有“三阳”等传染病者限报食品类专业,色盲限报化工类及美工设计类专业。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承认各省政策性分数照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区招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录取新生,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录取照顾政策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投档比例     1:1.2

六、毕业证书及其待遇

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按国家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并享受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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