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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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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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规则

已参加高考统考,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出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下同),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对报读专业超过六个的,原则上仅按前六个专业择优录取。

2.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

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出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对报读专业超过六个的,原则上仅按前六个专业择优录取。

3.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录取规则

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出档成绩(高考总分,含照顾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出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下同),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出档成绩(高考总分,含照顾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对报读专业超过六个的,原则上仅按前六个专业择优录取。

五、学费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六、新生入学

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注册。超过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一周不报到者,按自动弃学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整的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一次性申请1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俭学补助金、无息借款补偿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奖学金等奖助项目,每年享受奖助学金的在校生比例达30%以上,一位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奖助学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向在校生发放的奖助学金(不含助学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八、招生咨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ncvt.net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址:www.nnzyjob.com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71-3821226 0771-3829164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投诉电话:0771-3821226 0771-2029332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新浪微博:@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九、本章程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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