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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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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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规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公安类专业录取:线上考生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广西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普通类专业录取:无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按照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广西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录取。

(四)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七、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按学分制收费):

1.本科(生/年):侦查学4200元,治安学4200元,刑事科学技术4600元。

2.专科(生/年):法律事务3300元,法律文秘33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6200元。

(二)住宿费标准:

800元-1200元/年(根据不同住宿条件)。

以上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八、奖、贷、助学金制度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也可申请勤工助学。

九、毕业和就业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警务化管理,公安类专业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普通类专业学生着校服。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思想品德合格,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授予相应的学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学校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国家相关政策主要面向公安机关就业,普通类专业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长湖路6号,邮编:530028

网址:http://www.gagx.com.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612367、5610122(传真)

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gxjcxyzsb@163.com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771-5612492

本章程解释权归广西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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