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沈阳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2016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16000元/人.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
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学校综合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2500元/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4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学校严格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评定和发放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4.对照顾录取考生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各省份招生录取文件中有相关规定,我院按各省份招生录取文件中有相关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6.体育类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体育专项测试成绩
7. 网 址: www.syuctky.edu.cn
联系电话:024-31679767 、31969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