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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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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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报道与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考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且未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学院自己设立了方正特等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突出贡献奖、明星班集体奖等多种类型的学生奖学金。

第十九条 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提供国家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二十条 凡被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所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的,学院向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热线:010-52645240;010-82529571;010-82529573

2、传 真:010-52645266

3、网址:www.pfc.edu.cn

4、E-mail:zb@pfc.cn

5、招生监督电话:010-82529327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收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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