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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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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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申请、考核程序及要求

1.拟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含已参加我校各院系自行组织的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学生),须完成“双系统报名”,方视为有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于推免生本科毕业前一年的7月至8月,具体时间届时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公告),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个人详细报名信息,网址:http://pgs.ruc.edu.cn。

(2)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于推免生本科毕业前一年的9月至10月,具体时间参见教育部有关通知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公告),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网址: http://yz.chsi.com.cn/。

2. 本校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于推免生本科毕业前一年的9月至10月,具体时间参见教育部有关通知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公告),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网址: http://yz.chsi.com.cn/。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本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办法》,按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4.各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本校推免生及外校推免生复试名单,确定推免生报到、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复试安排。学院应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进入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复试无效。

5.研究生院将在我校研招网上开通专门的推免生网上支付复试费系统,进入复试名单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下载复试通知。

6.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并做好复试记录。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过程应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

复试内容应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复试考核须注意:

(1)各学院应重视考生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重点关注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较快的推免生。

(2)对于学科跨度较大的推免生,须加强考核力度。

6.各学院须在复试时审核推免生提交的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学期按期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应级别外语类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5)对于外校推免生,还须审核《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信息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四、 接收程序

1.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在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复试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纸质版名单经主管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3.研究生院汇总整理经推免生回复确认的接收名单,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报告,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数据上报、公示工作。最终的录取接收结果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方可确定。

4.新生入学前,研究生院组织对已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申请材料不真实的,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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