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接收程序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后(可参考2016年招生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登录http://admission.ucas.ac.cn/,以下简称“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和打印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后,将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力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申请中科院力学所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必须通过网上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填写申请表。网上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
(二)初审
力学所研究生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力学所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到力学所报到参加考核及体检。
(三)考核和体检
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1.考核和体检时间、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2.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同时进行,届时详见复试规程。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4.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5.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6.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四)拟录取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力学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接收名单。
2.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力学所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时间变化及要求以教育部通知为准(一般在10月份)。最终推荐免试生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到我校的推免生无效。
3.对已发拟接收函但最终未能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到我校的,拟接收函自动失效。
4.已正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普通招考类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5.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6.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推免生须向接收单位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拟接收单位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 其 他
1.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 力学所招生信息如有变动将在网上及时发布通知。
力学所研究生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543863
E-mail:yzb@imech.ac.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5号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编:100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