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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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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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

1.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院系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以及各研究所、院系具体报名和初试成绩情况,结合各单位的学科特点和要求,确定具体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统考考生相同。

2.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该计划复试,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调剂复试。

五、录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计划单列是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具体录取由所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由培养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须到教育部指定的院校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进入相关研究所、院系开始正常学制的硕士课程学习。

4.被我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已达到所报考研究所或院系普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或普通招生计划国家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的学习。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户口可自由选择是否将其转入录取单位(若需要迁转户口到录取单位,只能在录取当年的8月底或9月初与其他非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入学时一并办理,基础强化培训至硕士毕业期间的时间内无法单独办理户口迁转手续)。录取的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强化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至各研究所、院系。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7. 2017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基础培训高校和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六、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进一步查看《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向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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