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专业、人数(合计:300名)


五、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一)申请报名
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并填写《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在2017年 3月27日至31日,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理报名手续。
1. 2017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网上在线打印);
2.《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符合国家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及复印件;
5.1寸免冠蓝底近照纸质2张;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学院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2、依据招生计划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与照顾政策加分之和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上线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四)公示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请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办理入学手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3日内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规定,参加学院自主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宁夏2017年普通高考,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六、考核内容及方式
1、命题: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2、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
(2)考试内容:依据2017年宁夏高考大纲要求
(3)考试方式:笔试
3、考试时间、地点:

4、考试评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总分200分。
七、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院在入学报到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工作日程安排

九、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1、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学院自主招生工作按照“十公开、六不准、十严禁”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由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全程监督指导并向社会公布。
3、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院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举报电话:0951-2138689
十、本方案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邮 编:750021
学院网址:http://www.nxjy.edu.cn/
联系电话:0951—2138106 2138701
相关附件详见:http://www.nxjy.edu.cn/info/1144/74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