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一、招生条件
1、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17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2、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3、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4、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 河北省单招考生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6、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7、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8、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二、 录取原则:
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
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我校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处理。专业确定后,原则上不进行专业调整,必要时学院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在同批次同科类中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热线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8、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
9、 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我校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确认,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校予以退档。
备注:以上录取原则适用于所有类型考生
第五章 专业要求及限制
报考我院空中乘务、民航运输的考生需满足: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要求:女身高要求163-175cm;男身高要求173-185cm;
3、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4、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无色弱、无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6、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7、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8、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9、无犯罪史。
第六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
1、录取考生需持本院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学注册。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4、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费及其它
1、学校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以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住宿费按河北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2、退费按照河北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助贫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1)、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2)、设立勤工俭学岗位。(3)、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4、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5、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专科)学历证书同时颁发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电话:0311-89299292
网址:http://www.sjzcsjjxy.com/
电子邮箱:sjzcsjjxyzjb2016@163.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 12 号
邮政编码:052165
第九章 乘车路线
A、石家庄新火车站乘坐公交516路到“城市经济学院”站下车即到。
B、火车及客运北站乘坐公交5路,运河桥客运站乘坐41路,南焦客运站乘坐65路到谈固公交站转乘公交536路到“城市经济学院”站下车即到。
C、白佛客运站乘坐公交536路到“城市经济学院”站下车即到。
备注说明: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