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医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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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医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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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规定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内评优评奖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中医学院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甲秀校区地址:贵阳市市东路50号(邮编:550005)

花溪校区地址: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邮编:550025)

电话:0851—88308474               

传真:0851—88308474

http://www.gyctcm.edu.cn/         

E-mail:gzy_z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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