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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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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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初试时间: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 年 12月 23 日至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3.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详见《兰州理工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中国研招网(请保留好网报的账号和密码)或者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五、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今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共5人,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见我校各院(部)发布的复试通知。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部)联系。

5.考生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由我校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

六、录取

1、各招生院(部)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优先录取,个别专业一志愿不满的,可招收部分调剂考生,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标准开展招生工作。我校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录取,考生报考时填写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不涉及导师选择问题,我校在当年9月份新生入校时实行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

2、录取类别及就业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均可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三方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学业奖学金

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新生)奖学金。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 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收费项目文件依据(文号)规定标准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甘发改收费【2014】1129号8000元/生·年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8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甘发改收费【2013】1212号15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甘发改收费【2017】719号15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甘发改收费【2017】719号20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甘发改收费【2017】719号15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甘发改收费【2017】719号20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甘发改收费【2017】719号20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甘发改收费【2017】719号20000元/生·年
研究生公寓住宿费甘价费【2007】177号(4人间)1100元/生·年
西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甘价费【2006】215号(4人间)1200元/生·年
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甘人社通【2017】305号100元/生•年

九、其他说明

1、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2018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2018年招生文件为准。如有细节微调,恕不另行通知,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我校在中国研招网2018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部)“招生人数”,为我校各院(部)根据往年录取情况确定的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并视当年生源的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本文档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再提供“招生人数”。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3、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习年限均为3年。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各领域培养过程,规定时段必须在各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进行培养。

目前我校设立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土木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机械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石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4、按照国家政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

5、从2017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我校最终发文为准,无其他奖助学金待遇。学制为3-5年,上课方式等其他问题均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及各项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乃至毕业证书及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7、若2018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国家新政策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8、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盖章的请在我校复试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9、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必须有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工作单位,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10、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11、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主要供部分动力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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