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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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www.gx211.cn 2017-11-17

中国高校之窗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24日(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安排在12月25日进行)。

复试时间:2018年3月。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期间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异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各学院不同招生专业如考试科目代码相同,则考试内容及要求也相同。

五、复试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各学科实际情况,学校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

1.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请考生留意相关学院网上通知。

2.同等学力人员(除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并取消录取资格。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另行通知。

3.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人员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须进行体检,由西安交通大学统一安排。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相关费用

(一)考生报考费、体检费、住宿费均按陕西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学费标准

被录取为我校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详见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公告。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协议执行。

(三)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新生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新生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新生奖学金可以和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兼得。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除在职人员之外的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按国家下达名额奖励,按年发放。

(2)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支出,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除在职人员之外的全日制研究生。按月发放。一年级每月500元,全年发放12个月;三年级每月600元,全年发放10个月,区间为秋季学期9月至春季学期6月;对于二年级研究生,由学院负责征求研究生意见后确定,或者沿用一年级的方案,或者提前采用三年级的方案。

(3)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更好地完成学业,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除在职人员之外的研究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奖励比例不超过20%;一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奖励比例约为30%;二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奖励其余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按年发放。

(4)社会奖助金是指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按奖项设立协议规定进行奖励。按年发放。

(5)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推荐免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全校奖励约50名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元,奖励比例约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的40%;二等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奖励其余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按年发放。

(6)“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设置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岗位,每学期面向研究生招聘人员,并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主要用于补助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支出。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7)在新生报到时,按学校规定缴清学费及有关费用的,学校予以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学费缓缴,办理有关手续,并获批准后,学校予以注册学籍。

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七、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招生咨询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北门内东侧招生楼;邮政编码:710049;

电话:(029)82668329;电子邮件信箱:yzb@xjtu.edu.cn

网址:http://yz.xjtu.edu.cn传真:(029)82664655。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参考书,不出售往届试题。

2.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机械学院82663802朱老师
材料学院82665286冯老师
能动学院82668701王老师
电气学院82664000郝老师
电信学院82668663李老师
航天学院82668754陈老师
数统学院82663938刘老师
管理学院82665353白老师
理学院82668810杨老师
人文学院82663705吴老师
软件学院82664760秦老师
外语学院82665499杨老师
生命学院82663926王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82668187吕老师
医学部82655038卢老师
化工学院82665836杨老师
公管学院
MPA
82665216
82668031
忽老师
曹老师
经金学院82656906蒲老师
金禾中心82667920郑老师
人居学院83395107郭老师
法学院82668124尚老师
MBA中心82665681唐老师
前沿研究院83395043朱老师

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http://yz.xjtu.edu.cn/info/1012/29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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