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合格名单与公示
1、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达到合格水平。
3、排球、篮球、健美操项目测试成绩基本要求。
A类, 85分及以上;B类,80分及以上;C类,75分及以上。
4、我校将依据考生在我校专项测试水平、参加比赛成绩、运动等级、文化成绩以及运动队建设需要,选择运动水平高、品学兼优的考生,上报教育部 “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教育部公示并经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后的合格名单,为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名单。
部分省份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本省专业测试,请考生务必详询当地招生管理部门,了解本省的专业测试要求,以免造成当地招生管理部门不予投档。
六、录取要求
1、各类考生录取比例、文化课要求和录取程序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控制分数线
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