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与测试
(一) 学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来校参加测试考生的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并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其保送生资格。
(二) 学校将于2017年2月24日—3月5日,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参加测试考生名单。
(三) 公示无异议者,须于2017年3月6日起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打印准考证,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
(四) 测试内容
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测试。
(五) 测试安排
报到时间:2017年3月9日9:00-18:00;
报到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交验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如材料不全或不实,将取消测试资格。
测试时间:2017年3月10日;
测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六、录取程序
(一) 学校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保送生人选,并根据其专业志愿、测试情况、高中阶段文化课成绩和学科特长,确定拟录取专业。确定为拟录取保送生的人选,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二) 学校将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通过“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七、招生监督与纪律
(一) 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二) 保送生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保送生录取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及合格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