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
1、我校根据测试成绩和专家组考核意见以及教育部公示的资格名单确定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并报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
2、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七、录取办法
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专业确定原则如下:
1、竞赛获奖类考生: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2、外国语中学考生:满足考生英语或日语专业志愿。
3、若考生报考的专业2017年实施按类招生,则考生按报考专业所在大类进行录取、培养和分流。
4、浙江、上海考生在填报专业时,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因考生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而导致未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025-84399789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九、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