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_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www.gx211.cn 2017-01-17

中国高校之窗

五、报名方法及程序

1、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在2017年1月5日至1月20日或2017年3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www.nm.zsks.cn )选择我校为报考院校进行报名,同时需登陆我校网站(www.btqy.com.cn)填报个人信息(点击招生网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

2、所有报考我院考生若未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报名,将无法进入单独招生下一步程序,影响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考试时务必携带“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

1.资格审查:学院审阅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名单,并通过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www.btqy.com.cn)向社会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0日—20日。

考试地点: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和各盟市考点(具体地点学院将在考试前公布)。

考试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考试。考试试题从对应科类试题库中抽取。

学前教育和空中乘务(民航服务与安检)须提前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笔试考试。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

七、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天,7日后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8月与统招考生同时发放。考生一经录取不能再报考其它院校且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

八、待遇

通过我校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2、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考试中发现违规,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附则

本方案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2、邮编:014035

3、联系老师:刘老师  秦老师  薛老师

4、联系方式:0472-3163234、3163235、3163236、3163237、3163239

5、学院官方网址:www.btqy.com.cn

6、学校招生网址:http://btqyzs.good-edu.cn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