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单独招生时间进程
| 时间 | 工作内容 |
| 2月28日前 | 公布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
| 3月1日前 | 公布素质测试考试范围、专业技能测试考纲。 |
| 3月1日8:00—3月14日17:00 | 登陆学院网站www.cdivtc.com进行网上报名。 |
| 3月15日-3月16日8:30—17:00 | 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现场或学院官网缴纳考试报名费130元。 |
| 3月17日—3月23日 | 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 3月24日 8:30—16:00 |
学院:1.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 2. 现场审查,核发准考证。 考生:1.申请录取照顾的考生,在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
| 3月25日 | 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 下午:13:00-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
| 3月30日 | 公布成绩,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成绩。 |
| 3月31日 |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招就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
| 4月1日-4月7日 | 1.公布最低控制线。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3.学院视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学院将发布征集公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填报。 |
| 4月10日-11日 | 集中办理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手续。 |
| 4月12日 | 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 4月29日前 | 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
十、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全国统一高考前即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如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则不能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已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单独招生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考生录取后,不能转校,不能转专业。
(五)考生如果要求放弃录取,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招生录取现场来办理自愿放弃录取手续。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收费标准
按照省市物价部门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学费4100元/年·生。
十三、 附则
1.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2.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镇大安路818号
咨询电话:028-64458874、64458898、64458852
纪检监督电话:028-64458854 传真:028-64458861
学院网站:www.cdiv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