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17-01-19

中国高校之窗

九、单独招生时间进程

时间 工作内容
2月28日前 公布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3月1日前 公布素质测试考试范围、专业技能测试考纲。
3月1日8:00—3月14日17:00 登陆学院网站www.cdivtc.com进行网上报名。
3月15日-3月16日8:30—17:00 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现场或学院官网缴纳考试报名费130元。
3月17日—3月23日 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月24日
8:30—16:00
学院:1.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 2. 现场审查,核发准考证。
考生:1.申请录取照顾的考生,在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3月25日 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
下午:13:00-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3月30日 公布成绩,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成绩。
3月31日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招就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4月1日-4月7日 1.公布最低控制线。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3.学院视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学院将发布征集公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填报。
4月10日-11日 集中办理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手续。
4月12日 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月29日前 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十、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全国统一高考前即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如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则不能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已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单独招生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考生录取后,不能转校,不能转专业。

(五)考生如果要求放弃录取,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招生录取现场来办理自愿放弃录取手续。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收费标准

按照省市物价部门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学费4100元/年·生。

十三、 附则

1.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2.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镇大安路818号

咨询电话:028-64458874、64458898、64458852

纪检监督电话:028-64458854 传真:028-64458861

学院网站:www.cdivtc.com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