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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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17-01-19

中国高校之窗

九、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十、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三)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四)以笔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依次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五)对具备优先资格(获奖证明材料齐全)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参加我院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六)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将由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情况届时确定。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事宜

(一)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依据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的高低,若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若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二)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与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十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2月22日9:00
—3 月14日17:00
考生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或到学院招生实习就业处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3月10日 免试考生前到学院教务处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
3月14日 免试考生参加学校统一考核
3月15—16日 1.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2.考生通过学院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
3月17—18日 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参加学院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核对通过
3月20—23日 1.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一张(须与报名表照片相同)
2.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免试名单
3月24日9:00—16:00 公布名单内考生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资格审查;准考证盖章;熟悉考场
3月25日 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
下午:13:30~18:00,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考核、综合素质面试
3月28—30日 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月30—31日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到学院纪委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4月5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
4月6-13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13日 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月16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十三、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五、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610100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4879035、84879040(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28-84879140

学院网址:www. cnsn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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