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重要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7年2月20日上午9:00至3月1日下午16:00;
2.学校书面评审:3月2日至3月23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3月24日至4月6日;
4.学校现场确认:4月14日、1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5.学校综合测试:4月15日、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4月29日。
八、录取办法
1.报考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和考试,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
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及以下不计分。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等级对应分数取平均分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自选综合不计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的考生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至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满额。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九、收费标准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按规定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十、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87557456,87557480。
传真号码:0571-87557377。
电子邮箱:zsb@zufe.edu.cn。
招生主页:http://zs.zufe.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wyt.zufe.edu.cn。
相关附件详见:http://zs.zufe.edu.cn/info/1002/162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