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1)参加文化联合测试考生的总成绩 = 文化联测成绩 + 奖励加分
说明:学校将对考生语、数、外三门文化测试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其中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二)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其他要求
(1)普通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未达到4C1合格不予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可对科类与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日程安排
| 时间 | 内容 |
| 1月15-20日 | 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学校审核报名资格 |
| 1月22日前 | 邮寄(邮政物流速递EMS)加分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
| 2月24日前 | 报名资格审核 |
| 3月5日前 | 确定经公示后的奖励加分考生名单 |
| 3月18-19日 |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各省辖市考点) |
| 3月20日 | 文化科目联合测试(各省辖市考点) |
| 4月10日前 | 发布文化联测成绩,供考生查询 |
| 4月11-18日 | 加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 |
| 4月20日 | 所有类型考生成绩查询 |
| 4月底前 | 预录取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提前招生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其他相关事宜
(一)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提前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校时学校还将组织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提前招生专题网站,学校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