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监督机制
1、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 18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高职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参加我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 309 号
邮政编码:211170
招办咨询电话:400-828-1150,025-86176333、86176604,18512551150
传真:025-86176007
联系人:秦老师、朱老师、胡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jmi.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http://zs.jmi.edu.cn
相关附件详见:http://zs.jmi.edu.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36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