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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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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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招生”的精神和要求,在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我校聘请外校专家和本校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考试: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三)评卷:我校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七、录取办法及时间

(一)对于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职单招,通过双向选择录取到我校。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省招办公示无异议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

(二)考生投档录取成绩为专业技能(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与文化综合(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根据考生志愿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根据公布的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并于2017年4月-5月在招生信息网(http://zs.whtcc.edu.cn/)上公示。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已经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及录取。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以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由我校验证。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3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2012年5月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进行处理。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组织保证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专门成立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船舶与航运学院、物流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旅游与商务学院、公共课部、学校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监察处、财务处、保卫处、总务处、现代教育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工作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招生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命题考务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工作人员由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

(二)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综合考试分别根据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需要,由教务处专门成立命题策划组,以及技能操作、文化知识命题组。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我校监察处为单独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6299       

学校主页:www.whtcc.edu.cn       

招生信息网:zs.whtcc.edu.cn       

招生咨询QQ:800038112   官方微信号:wjyzsb(订阅号)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tcczsb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351893884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号  邮政编码:43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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