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普通高中毕业生)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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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普通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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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我院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天津市2017年普通高考本科以上批次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专科)各批次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我院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学院代码:13863  (招生代码:1257)

五、 学院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南校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2号

六、 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51年的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和创办于1953年的天津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建校60多年来,已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名。

随着我国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迅猛发展,全国各铁路局、大中城市地铁公司、重点企业铁路公司等单位已成为学院稳定的就业基地,并纷纷提早入校以订单形式选拔毕业生。

学院2016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2.6%,签约率为75.5%,对口率为80.7 %。截止2016年12月,2017届毕业生与铁道(城轨)类企业的对口签约率已经超过62.6%,同时已有多家铁道(城轨)类企业在我院对2018届、2019届毕业生实施订单培养。

学院毗邻北宁公园,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系“天津市花园式单位”。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开展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专业计划详见《2017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www.tjtdxy.cn)了解。

第九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标准:公寓式管理6人间,每生每学年700元;公寓式管理8人间,每生每学年6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17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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