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_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www.gx211.cn 2017-02-14

中国高校之窗

八、免笔试录取条件和申请方法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如面试合格,可免笔试,直接按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一)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者。

(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三)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四)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免笔试录取的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30%。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带好相关证明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面试申请表》,学院将于3月21日组织面试。

九、加分条件

(一)下列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

(二)加分证明须经我院审核无误后,加分才能生效。

(三)提交加分证明截止日期:2017年3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加分计入录取总分。

十、录取规则

(一)参加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即A类考生)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按以下规则录取:

1.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3.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7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下列方法折成对应分数: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

4.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分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所含的文化基础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二)历届高中毕业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三校应届及历届毕业生(即B类、C类考生)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按以下规则录取:

1.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3.报考非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4.报考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素描+色彩)+加分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色彩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三)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考生录取规则:

如我院在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计划缺额,则录取后续志愿报考的考生。录取规则为:

考生必须参加原报考院校规定的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A类考生: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所含的文化基础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B类、C类考生(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相同):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四)退役士兵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录取结果的公示与备案

(一)录取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十二、报到和新生管理

(一)录取的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未经申请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我院将组织新生进行职业通识教育。职业通识教育期间的书籍费、资料费、住宿费由学生自理,不另收其他教育费用。职业通识教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根据教委文件精神,录取的新生统一于2017年秋季入学。

十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一般高职专业   75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    100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中德合作专业  12000元/学年    (沪价费[2004]38号)

(二)住宿费:1200元/学年    (沪教委财[2012]118号)

(三)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非艺术类专业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十四、颁发证书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五、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的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联系方法

学院网址:http://www.stiei.edu.cn

招生咨询电话:64038240  54962336

招生监督电话:57132760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