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入学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1.考试组织
(1) “文化素质”考试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
(2)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 “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2) “文化素质”考试大纲详见安徽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http://www.ahzsks.cn/公布的《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
(3)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中职学校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4) 2017年3月23-24日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报考我院的“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名单,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5)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方式以面试考核为主。
(a)考试时间
每人测试考核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语言表达能力为5分钟,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部分为5分钟。
(b)考试分值分布
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言表达能力测试为10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测试为200分。
(c)考试题型分布
〈Ⅰ〉语言表达能力部分:简答题1题。
〈Ⅱ〉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认知能力与基础操作能力部分:1道基本概念题和1道技能操作题(简答题)。
3.测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备注 |
| 文化素质考试 | 3月19日上午 9:00—11:30 |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
|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 3月26日上午 8:00开始 |
4.考试地点
(1) “文化素质”考试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详见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2)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我院(安徽马鞍山市湖西南路555号)。
5.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1) “文化素质”考试准考证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发放。
(2)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准考证于2017年3月25日由我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 发放地点: 安徽马鞍山市湖西南路555号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学院图书楼305室)。
(3) 到我院领取准考证时应携带:
〈Ⅰ〉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Ⅱ〉近斯一寸免冠照片2张。
(4) 根据皖价费函(2015)45号文件精神,每位考生需交纳测试费120元(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6. 考生测试总成绩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成绩,满分600分。
十一、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测试总成绩相同时,以“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2.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面向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录取不足开班的将转入学校统考录取时的专业或其他相近专业学习。面向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招生专业录取不足开班的将转入同一大类相近专业学习。
3.录取期间如出现专业志愿填报生源不足或超额的情况,本着保护考生利益、争取对已参加入学测试的考生尽最大限度录取的原则,在总计划不变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合理在对口各专业之间及统招各专业之间进行计划调剂,再依据学校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4.我院于2017年3月31日-4月6日在招生网站上将预录取名单考生进行公示,并于2017年4月21日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备案。
5.凡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需在2017年4月27日-28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6.学院从2017年5月5日以后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十二、时间安排:
2017年1月20日前:上报招生章程。
2017年1月-2月:招生宣传发动。
2017年2月20日-2月28日:网上报名。
2017年3月19日:“文化素质”考试。
2017年3月25日:领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2017年3月26日:“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核测试。
2017年3月31日-4月6日:预录取名单网上公示。
2017年4月21日:预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备案。
2017年4月27日-28日: 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马鞍山市湖西南路555号(邮编:243041)
电话:0555-8325046、8325045
传真:0555-8325045
网址:http:// zhao.ahyky.com
Email:ahyky@sina.com
十四、其他须知:
1.贫困生可依据有关政策按照相关程序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奖学金:奖学金获奖面30%以上。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特等奖2000元/年、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3.特困补助:贫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学院设立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为特困生提供特困补助和勤工助学岗位。
4.减免学费: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为家庭特别贫困学生减免部分学费。
5.毕业生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