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录取
录取时根据填报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分文理科),若总成绩相同,再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逐一录取。
(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录取
录取时根据填报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再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逐一录取。
(三)过程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考生信息。考生所有填报信息或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皖招委〔2011〕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十条处理意见实施。
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时间安排
2月20日至2月28日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网上报名,填报我院;
3月19日上午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3月26日前,在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文化素质省统考合格,可以参加我院自主面试的考生名单。
4月1日开始,按照网站公布自主面试名单顺序,考生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4月1-2日,按照网站公布自主面试名单顺序,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4月7-13日,在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
4月24日前预录取名单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月27-28日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5月5日后,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二)费用说明
1、报考我院考生免收面试报名费、测试费。
2、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3、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4、学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5、部分专业学生入学后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协议单位就业的,享受学费补贴。
(三)章程说明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3918791 0553-3916592 18155373300
学院网址:http://www.yangzixueyuan.com
咨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浮山路68号(48路、51路、301路、114路、T1路公交均能到达),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接待大厅(学院弘毅楼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