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请介绍一下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情况?
答:学院针对自主招生阶段开设北京生源优秀新生奖学金: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类奖学金,每人5000元:
(1)北京市三好学生;
(2)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3)国家技能竞赛一等奖;
(4)外语、语文、数学3科会考成绩均为A;
(5)退役士兵获得优秀士兵、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二类奖学金,每人3000元:
(1)北京市区县三好学生;
(2)北京市区县优秀学生干部;
(3)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
(4)外语、语文、数学3科会考成绩均为B及以上;
(5)退役士兵获得嘉奖。
(北京优秀新生奖学金将在第二学期发放)
9.学院自主招生的录取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答: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按照上级政策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报名条件为已参加北京市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1)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及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录取后若出现计划未满的专业,则依次从符合录取条件的二、三志愿及同意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
(2)各专业不设男女录取比例。
(3)按照北京市教委规定,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10.现场审核时须携带哪些材料?
答:(1)报名表:考生进入我院“网上报名系统”,认真、慎重填写报名表,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打印并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2)成绩表及评语表:普通高中生需向我院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一份;其他考生需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毕业学校或单位公章。
(3)考生户口簿原件(备验用)、户口簿中有“户别”项的户籍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各一份(可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考生本人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和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免试和免初试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11.自主招生考生怎样知道被录取?
答:学院完全按照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开展自主招生工作。被录取的考生将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按照往年工作安排,4月上旬学院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将同期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下旬将同期公示征集志愿预录取名单,4月底将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届时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注意查收。
12.学院的学费标准如何?
答: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发改委、物价局有关规定,按照公办院校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除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外,从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