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将体现职业教育和专业培养的特色,采取“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技能导向,逐步加大技能测试分值比重。
1、考试时间:3月11日。
2、考试地点: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综合教学楼。
3、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为300分、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为50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综合技能测试将根据招生专业、考生类别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
4、考风考纪:严格查验考生二代身份证,按照标准化考点要求,充分利用身份验证系统、防控作弊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加强对考场的管理。强化考务管理、督查和考生诚信教育,加大考试期间的巡考、督考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5、招生纪律: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考务、招生等部门将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提供各类必要的保障。对在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对在单招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测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优惠政策。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步骤。
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16日起,在学校网站进行拟录取考生名单网上公示。
3、拟录取考生须于我院公布的确认录取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确认后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3月24日,我院将确认录取考生的成绩库、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打印新生录取名册。
5、3月25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一切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