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照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职教育实际和我院单招专业特色和人才选拔标准,在考试方式上注重考查学生的职业倾向与潜质,注重考查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对专业技能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胜生
副组长:舒红群
成 员:姚才来、吴鸿飞、吴细忠、李峻微、吴书信、各学院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校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及指导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
2.明确招生专业及总体招生规摸等;
3.审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原则和规则;
4.研究确定招生工作总体方案并负责对有关的调整进行审查;
5.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在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下,开设以下五个工作组:
1.生源组织录取组:根据考试院相关要求负责单招招生的宣传,网上报名及录取工作;
2.命题考务组:根据考试院相关要求负责单招招生自主命题、考务、阅卷评卷、统计成绩工作;
3.宣传组:负责单招招生考试期间校园文化宣传工作;
4.后勤组:负责单招招生考试期间校内饮食、住宿及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5.保卫组:负责单招招生考试期间校内考试及安全稳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