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 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自动放弃
预录取的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若未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经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六)录取名单公示
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后,我校将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和复查
(一)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获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提前缴费注册,否则作弃权处理,并凭录取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报到。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三)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六、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
七、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表
工作流程:
第一步 到学校招生办现场或在学校网上进行我校单招报名;
第二步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和学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第三步 考生到学校确认和考试;
第四步 确定并公示拟录考生名单;
第五步 考生录取确认和学校办理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邮寄)、提前缴费和单招工作总结等。
日程安排表:
| 时间 | 内容 | 注意事项 |
| 2月27日~3月5日 | 考生报名 |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
| 3月6日~3月7日 | 考试院审核考生名单 | |
| 3月8日 | 公布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
| 3月10日 | 现场确认、领准考证 | 学校招生处,考生交验材料、熟悉考场 |
| 3月11日 | 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 |
| 3月16日 | 成绩查询并公示拟录名单 |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
| 3月22日 ~3月23日 | 提前缴费确认录取 | 学校招就处、财务处 |
| 3月25日 | 公布录取名单 |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
| 4月3日开始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
| 4月15日前 | 单招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 |
| 8月底9月初 | 新生集中入校 | 凭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书为准) |
八、工作纪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相关事宜
(一)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考生未被录取,可再次参加普通高考,对考生无影响。
十、联系部门及方式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 邮编:344000
电话:18970410086 0794-8230086(传真) QQ:800087277
网址:http://www.jxtcm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