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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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www.gx211.cn 2017-02-03

中国高校之窗

五、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最低要求:田径、游泳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其他招生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

(四)在文化成绩、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招生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择优录取。

(五)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向社会公布。

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一)免试条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达到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条件,符合普通高校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的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可以免试录取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具体免试条件如下:

1.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见附件3)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武术套路传统项目运动员需同时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

(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申请免试入学者应于2017年2月17日-22日期间向我校招生办(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402室,联系电话0591-22867389)提交免试申请材料,经我校审核后于2017年2月24日前公布接收情况。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详见附件4,原件一份);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3.符合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三)优秀运动员免试推荐办法

根据近3年参加符合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次、考生运动等级、取得最高运动等级时间,择优推荐。原则上各运动项目免试人数不高于3人。

(四)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于2017年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网或“运动员教育”(网站APP)的“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七、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我校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

(二)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考生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四)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咨询电话: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0591-22867389(招生办)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附件详见:http://zsb.fjnu.edu.cn/d0/02/c563a11878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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