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规则
(一)参加2017年青海民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并经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国家教育部审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确认。
(二)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确认的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填报志愿。
(三)录取
1.参加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者,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择优录取;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者,按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由学校申请、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合格者,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择优录取。
2.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各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3.录取方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文件执行。
八、监督机制
青海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录取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监督电话:0971-8804617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体育系:杨老师 13195776770 0971-8804543
招就部:尤老师 13897638982 0971-8808501
传 真:0971-8808501 邮 编:810007
E—mail: qhmd1074800@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qhmu.edu.cn
招生网址:http://qhmuzs.university-hr.com/
十、本简章由青海民族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有新的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