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方案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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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方案
www.gx211.cn 2017-02-04

中国高校之窗

八、考核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自行组织阅卷评分。

5、考试内容: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两套,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6、考试实施:考生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按时参加文化考试。凡未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综合素质面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普通类、中职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下简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观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基本素质、职业倾向意愿、举止仪表、语言交往能力、应变能力。

(三)专业技能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报考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的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下简称“技能成绩”)满分为100分。

3、安全防范技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基础知识、数字电路基础知识、网线制作与测试等。

(四)特长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特长类考生进行特长测试。

2、特长测试成绩(以下简称“特长成绩”)满分为300分。

3、特长测试内容: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项目的相应内容。

(五)考生查询成绩

学院将在门户网站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考生号查询自己的成绩。

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六)考生查分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文化考试组和技能考试组负责统一查分,查分结果交由报名录取组通知考生本人。

九、录取

(一)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录取原则

1、普通类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中职类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其中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成绩相加)。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职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特长类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特长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特长突出(特长成绩优异)的考生,经学院批准可以选择学院当年单独招生的专业就读。

(三)通过学院网站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十、相关规定

(一)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

(三)已被学院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学院其它专业,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十一、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017年3月1日9:00—
—2017年3月14日24:00
网上报名和确认信息,完成报名;选填参加面试测试项目和专业志愿
2 2017年3月中旬 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经核准的考生名单
3 2017年3月23日前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单独招生报名表》,到所在学校签字盖章
4 2017年3月24日 考生本人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签章的《单独招生报名表》、《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县级招办公章)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审核,签订《考生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
5 2017年3月24日 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6 2017年3月25日9:00-11:30 文化考试
7 2017年3月25日13:00-18:00 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8 2017年3月25日 汇总面试成绩、特长成绩和技能成绩,交报名录取组
9 2017年3月26-27日 评定文化考试成绩,统分
10 2017年3月27日下午 汇总文化考试成绩,交报名录取组
11 2017年3月28日 报名录取组汇总考试成绩
12 2017年3月29日 考生在学院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13 2017年3月30日 考生可以到报名录取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报名录取组将查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申请查分的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截止3月30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办理。
14 2017年4月1日—4月7日 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放弃录取申请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截止4月7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办理。
15 2017年4月12日前 学院批准拟录取名单,报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16 2017年4月底 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三、郑重声明

1、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十四、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招生就业处:0838-2501823  2503811 传真:0838-2501823

2、警训部:0838-2514200

3、团  委:0838-2506015

(二)纪检监督电话:0838-2504526

(三)学院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四)邮政编码:618000 

(五)学院网址:http://www.sjpopc.net

注: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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