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十三、时间安排表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 2月15-25日 | 自主招生网上预报名(http://www.gzvtc.cn/) |
| 2月15-20日 | 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到就读学校或市县招办) |
| 2月28日前 | 中职学校或中学将报名材料送交我办 |
| 2月28日 | 审核中职学校或中学上交的报名材料,公布合格名单。 |
| 2月份 | 参加高考体检。 |
| 2月27日前 | 考生、中职学校或中学完成网上缴费手续。 |
| 2月28日前 | 财务审核收费情况 |
| 3月1日 | 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通过者可打印准考证。 |
| 3月2日 | 开放打印准考证 |
| 3月2日 | 在《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对口自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中发放电子版准考证,由学生自行打印后携带参加考试 |
| 3月4日 | 中职生:上午9:00-10:30,综合文化知识(笔试);上午11:00-12:30,专业综合理论(笔试)。下午14:00-17:00,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高中生:上午9:00-10:30,综合文化知识(笔试);上午11:00-12:30,面试。下午14:00-17:00,面试。 |
| 3月19日前 | 学校进行评卷并公布考试成绩 |
| 3月4日下午-5日 | 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网址: http://www.eesc.com.cn) |
| 3月24日 | 公布拟录取名单;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试结果。 |
| 3月29日 | 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四、考试费用及收费办法
(一)考试费用: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 [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报名考试费标准: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考试费200元/人;中职类考生报名考试费用200元/人。
(二)缴费时间:在预报名时间内(2月15日-2月25日)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交纳考试费。
(三)缴费方式:通过银行转账到学校对公账户,账户资料如下:
户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账号:360203870900319887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从化支行
转账时请务必在摘要栏注明“报考号及姓名”,若多人集中转账需注明“联系人姓名”。
转账后,登录报名系统,在“主要家庭成员”下方点击“保存缴费记录”,将转账缴费时间上传至系统。
十五、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5号 邮政编码:510075
邮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5号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 020-87693663 87621457 37937663
自主招生咨询Q群:160117657 传真:020-87621457
学校网址:http://www.gzv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