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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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17-02-06

中国高校之窗

三、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

2017年4月1日---4月2 日 (详见学院招生网http://zs.zjff.edu.cn/)

2、测试内容

学院根据考生的学考成绩、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以及按专业要求组织的综合测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考评项目和赋分办法

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技能操作成绩+理论知识成绩之和折算成满分10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其中6门成绩计入总分,其中语、数、外三门为必选计分科目,余下三门科目以考生学考最高等第计分,学考成绩按换算后的分数相加后除以计分门数计入总分,满分100分;(普通高中艺术类考生学考成绩满分以60分折算)

四、录取办法

1、录取时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按1:3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院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2、除报考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的考生外,普通高中考生可报考至多两个专业,同类别的中职考生可兼报最多两个专业。专业兼报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若专业兼报考生同时被两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则默认以专业志愿填报顺序进行拟录取或备录取。(我院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若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生以素质特长、高中学考成绩、职业素养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中职生则以素质特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美术、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表演艺术(音乐方向)、表演艺术(舞蹈方向)专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线为满分的60%,低于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4、若某专业招生计划数多于实际报考考生人数的情况时,则该专业按实际报考考生人数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5、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未按章程规定参加相 应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优惠政策

为激励优秀学子报考,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其学考科目中有两门及两门以上等第为A等的,经本人申请,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除订单班外)。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达一级)免学费三年,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订单班除外);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成绩达二级)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除订单班外)。以上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仅限田径、篮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足球项目。

六、收费标准

考生可现场缴费或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报名费概不退还。

七、监督机制

1、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2、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按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中的具体条款规定:“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3、考生所在高中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 受限考生(含科类、身体健康要求等各类限制)未正确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规定以作弊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

5、高职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平”原则。对违反提前招生有关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zjff.edu.cn

学院招生网: http://zs.zjff.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浙江纺织服装学院2号楼招生就业处,邮编315211

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

招生微信:纺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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