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时间、录取办法及其它
(一)录取时间:4月10日—11日
(二)录取原则:在省教育厅、招考办及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公开、公平、公正录取。
(三)录取办法
高中生适用:1、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我院单招设一个一志愿,两个平行志愿及服从志愿。
2、参加笔试的考生优先录取笔试专业。如笔试专业还有剩余计划,可录取面试考生;参加面试的考生优先录取面试专业。如面试专业还有剩余计划,可录取笔试考生。
3、学校划定录取控制线。笔试考生成绩相同者,按语、数、外成绩排序录取。面试考生成绩相同者,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课测试、语言表达排序录取。
中职生适用:1、专业志愿优先。中职招生的大类相同的两个以上专业,设一个一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2、学校划定录取控制线。成绩相同者,按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排序录取。
(四)录取审核
考生需在学校指定时间到校进行录取确认,以学院校园网公告为准,不按时确认又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并报省招考办备案。
(五)相关说明:1、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我院单独招生期间所有单招相关信息均在校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因未按公告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八、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4月27日前学校网站查询正式录取结果。
九、录取备案时间
4月23日至24日(以省里要求时间为准)
十、组织机构
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十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对存在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进行责任追究,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监督电话:2480066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辽阳市铁西路150号
邮政编码:111004
传 真:0419-2480096
咨询电话:0419-2480096 2480098
网址:www.419.com.cn
备注:此方案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为准。
附件: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 3月13日-4月4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也可现场报名 |
| 4月5日-4月6日 | 资格审查并网上公布结果 | 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网上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
| 4月7日 | 到校领取准考证并缴费 | 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信息表,中职生需带所学专业证明,截至17时。 |
| 4月8日上午9:30-11:30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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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上午9:30-11:30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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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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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4月13日 | 预录取并公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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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4月24日 | 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备案 | 以省里要求时间为准 |
| 4月27日前 | 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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