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报名与考试时间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8:00.
填报志愿网址:http://pzwb.heao.gov.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服务平台),院校代码:6285.
(2)考试时间与准考证领取:4月8号考生到校领取准考证,4月9号上午8点开始考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普通高中考生:总分600分。文化基础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90分、英语60分;职业适应力测试300分。空中乘务专业加试综合素质面试,但该环节分数不算入总分数。
(2)中职考生:总分600分。文化基础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90分、英语6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空中乘务专业加试综合素质面试,但该环节分数不算入总分数。
3.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予以相应加分。
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提出申请免试资格,并需填写《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录取时分两组分别进行:普通高中考生组、中职考生组,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与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
第十七条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八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九条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每位考生学费为3300-5600元/生·年。空中乘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应用开发、网络营销校企合作专业除向学校缴纳学费外,另外还需向合作企业缴纳一定的实习培训等费用。住宿费最低标准为4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学校奖贷学金设置: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院提供的困难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二十二条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上路西二十里铺邮编:450121
咨询电话:(0371)64961768 http://www.zzyedu.cn E-mail:zz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