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题及考试
1.命题
学院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根据辽宁省的高考考试大纲制定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并根据此考试大纲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内容为文化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3.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 时间 | 科目 | |
| 4月23日 | 9:00—11:00 | 语文、数学联考 |
| 13:00—14:00 | 英语 | |
4.考试地点: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说明:学院只安排英语考试,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四、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前我院于招生就业网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有录取资格。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满分300分。
2.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总数,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五、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我校对已获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核准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注:上述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以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为准,请考生关注我院招生就业网公布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