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助困、奖优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贷、奖、减、免、缓”等为主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资助金:
1、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000元)。
2、学校奖(助)学金: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积极上进、全面发展而设置的奖项,根据学生在校学习、表现和家庭经济条件综合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按等次发放,奖金500—4000元。
3、单项奖学金:学校对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按其获奖级别分别给予200元—3000元的奖励。
4、专项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了“邓品珊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1000元。
5、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6、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津贴,予以资助。
7、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新生顺利入学。
八、新生待遇
单独测试招生计划纳入我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进入我校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毕业文凭、就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不予转专业。
九、专升本途径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三年期满后,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被本科院校录取后继续学习两年,取得和普通高考考取本科院校相同的普通本科学历(即非成人教育本科学历)。
2、短线自考专升本:学生可在校参加我校和西北师范大学、国家开放大学(甘肃)联办的应用型本科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十、就业保障
1、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省内外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通过招考实现稳定就业。尤其是近年在学校“抓两头、促中间”的整体就业方针指引下,毕业生在新疆、省内事业单位实现了高质量就业,毕业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收到社会各界赞誉。
2、毕业生安置就业。为实现毕业生就业,学校、二级学院相互协调,积极主动拓展就业市场,先后与成都联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山铝业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天业集团、北京世纪金源大酒店、北京建国饭店、北京新疆大厦、新疆潜水泵厂、上海伯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万仕城国药制品有限公司、惠州海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多家知名企业和陇南市恒鑫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支公司、甘肃金润玉石业有限公司、康县阳坝自然风景区、成县西狭国家4A级风景区、武都区等当地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实习一体化安置协议,为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了保障。
3、为我校学生应征入伍做好各项宣传、服务工作,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到部队接收锻炼,谋求更好发展机会。
4、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甘肃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继续深造,提升就业竞争力。
5、鼓励毕业生利用自身特长和优势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号)
邮政编码:742500 学校网址:http://www.lntc.edu.cn
联系电话:0939-3203309(固定电话及传真);移动电话: 13993953505(秦老师),13239443839(高老师),13830911942(贾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