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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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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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专家名单、考场安排和面试顺序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相关公示平台网址如下: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eb.ouc.edu.cn/bkzs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4.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两年内将取消其向我校推荐考生的资格,并向其主管部门及社会媒体通报。

七、其它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学校不组织任何针对自主招生测试的补习、辅导、讲座等培训活动,也不提供任何相关资料。如有冒名进行以上活动者,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我办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66781723  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web.ouc.edu.cn/bkzs;  E-mail:ouczsb@ouc.edu.cn

附表: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分类表

A类 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地质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等27个专业。
B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水产养殖学、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8个专业。
C类 英语、法语、德语、日语、朝鲜语等5个专业。

注:

1.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2. 浙江、上海考生需选择与自己选考科目要求相匹配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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