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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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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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要求

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以下专业对考生体检有特殊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在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7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高在1.5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6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七、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培养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八、收费标准及缴费手续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学费标准按照6000元/生·学年收取。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住宿费按照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于2017年8月31日之前,通过银行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因故未按时缴费的,需向学院招生办提出书面说明并获得同意,逾期无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高职招考录取我院的考生于2017年9月秋季报到入学。

九、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金等,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政策。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设立“绿色通道”,对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办联系人:  赵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511273(招生办),83511991(招生办传真)

学院招生网址:www.fjcpc.edu.cn/zs

监督举报电话:0591—83514771(监审处)

十一、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职招考”工作。

2. 本章程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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