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程序
1.推荐学校须于2017年4月20日前按申请学生意愿、学习成绩、技能水平、平时表现等组织推荐。
2.已推荐的学生须于2017年3月20日至4月25日,由申请学生或学生所在学校在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ggzy.edu.cn)上完成申请报名工作。并下载申请表,按内容填写(各种证明材料粘贴在相应的区域,考生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并和学业成绩单(加盖公章)一起邮寄,于4月25日前(以邮章日期为准)邮寄至嘉峪关市体育大道2222号招生就业处收,邮编:735100,联系电话:6283142、5971200。或申请者本人到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图文信息中心910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2017年4月20日至23日,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
(三)预录取与录取
1.2017年4月25日预录取,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按计划确定预录取名单。
2.2016年4月26-27日,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于2017年4月28日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正式录取名单,并通知到相关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
(四)体检要求
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参加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申请的学生,必须是已参加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考生号,并已体检合格,录取后不能参加高考。
2.必须填写《2017年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对表内“考生承诺书”本从签字确认(网上完成报名视为已承诺签字)。并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3. 对参加省、市、县及学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文艺、体育、美术等有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复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按省教育厅批准的2017年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按申请专业顺序(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依次类推),从综合评价合格者中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技能大赛、文体活动获奖者优先录取)。
5.报到入学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由学院验证,未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3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文化水平、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6.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情况,按计划指标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审核,将于2016年4月28~5月10日在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予,接受社会监督。
六、相关说明
(一)推免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修业年限为三年。
(三)学费标准为45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6人间)。
(四)享受和其它普通高考录入学生同一标准的国家奖助学金及其它政策待遇。
相关附件详见:http://www.ggzy.edu.cn/gs/news/14886166617764979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