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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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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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1-87881026  E-mail:jjjc@mitu.cn )  。

八、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学历文凭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样,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在学费、学籍管理、“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一样享有同等待遇。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院招生网站查询公布,并先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等新生入学相关材料将在8月中旬寄出。

十、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我院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500—800元/年。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十一、奖、贷学金制度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十二、新生入学及其他

高职招考录取的新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一样于9月秋季入学。按学校有关要求及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生所在就读系部请假。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0591—87863074(兼传真)87833394

 学院网址:www.mitu.cn邮箱: fjxxzsb@126.com

十四、本章程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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