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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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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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三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四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其中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0厘米,女生不低于153厘米。其他专业身高不限。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学校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成绩计算方法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90分不予录取。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3门课程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0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一)2017年4月15日前在黔南医专官网(http://www.qnmc.cn)公布综合测评成绩。

(二)2017年4月20日前,黔南医专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及黔南医专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以及中职推优。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官址:http://www.qnmc.cn

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

联系电话:0854-8282507  7145047

联系人:罗老师  冯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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