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试时间、地点:
(1)、考生须按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居民身份证、院校印发的《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时间:
| 考试时间 | 科目 | 备注 | |
| 文化素质考试 | 2018年3月31日上午 8:30~11:00 | 语文、数学、英语 | 三科一张卷 |
| 职业技能考试 | 2018年3月31日下午 14:00-16:00 | 职业技能测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 | 笔试 |
(3)、考试地点:
| 考生所在地市名称 | 考试地点 | 组织单位 |
| 石家庄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 辛集 | ||
| 唐山 | 唐山市 |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
| 秦皇岛 | ||
| 邯郸 | 邢台市 |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 邢台 | ||
| 廊坊 | 廊坊市 |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
| 华北石油 | ||
| 张家口 | 承德市 |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 承德 | ||
| 沧州 | 沧州市 |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 保定 | 沧州市 |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请认真阅读我院在学院官网(www.cdni.cn)发布的“医药卫生类联考单招”有关安排注意事项。
十、录取程序:
(一)录取原则:
(1)、由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根据考生志愿,按“河北省医药卫生类联考单招”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时,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优先,如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联考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的方式。参加二志愿征集时认同他校成绩。
(4)、“文化考试”与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两类考试成绩不能有缺考。
(二)录取时间
高职单招录取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按类分别组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月9日9时至10日17时,相关院校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免试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备案。
4月16日9时,牵头院校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本考试类一志愿投档。
4月17日9时,单招院校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一志愿投档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报考、体检和成绩等)。
4月18日17时前,单招院校完成一志愿录取,并上传录取考生名单。
4月19日9时至12时,各院校按考试类编制二志愿征集计划。
4月20日9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2日14时,牵头院校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本考试类二志愿投档。
4月23日9时,院校下载二志愿投档信息。
4月24日12时前,单招院校完成二志愿录取,并上传录取考生名单。
4月24日16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三)备案:录取结束后,5月1-10日,学校在官方网站(www.cdni.cn)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在考试院规定时间内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示后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十一、毕业生待遇
(一)、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参加“联考单招”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三)、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二、入学和复查等事宜: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文化、健康等方面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报省教育考试院。
十三、组织保证:
(一)、严格按照《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管理办法》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学校成立由院长负责的“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遇重大问题,一律由“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成立“联考单招办公室”,下设若干小组:协调组、考务组、数据组、财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等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作。
(二)、成立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联考单招工作,“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第36号处罚。
(三)、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