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4月16日-20日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
(二)录取办法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语文、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依次录取。
(三)录取结果查询
1.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4月24日后,考生通过微信平台“单招录取查询”、学院网站招生页面http://www.lise.edu.cn/zhaosheng或招生查询电话0416-7980195查询录取信息,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4.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高中毕业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七、领导与监督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单独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
组 长:何辉
副组长:刘兴富、赵春利
成 员:崔红军、罗娟、刘英宏、鲁印权、刘成宏、路晓东、赵辉、周军(按拼音顺序)
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单独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研究解决单独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审定上报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实施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安全保障组、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招生录取组
组 长:崔红军
成 员:招生办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工作;
2.负责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招生考试方案制定及单独招生申报工作;
3.组织考生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及准考证打印工作;
4.负责单独招生录取及备案工作;
5.负责公布录取信息工作;
6.负责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工作
7.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并上报省教育厅。
(二)考务组
组 长:赵辉
副组长:赵利、刘晓钢、杜晓光、刘娜
组 员:教务处、相关系(院)部分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考试大纲、专家组命题、试卷印刷、考场安排、监考、判卷、核分等考务工作。
2.考试结束后负责将考试成绩报送到招生办。
(三)招生保障组
网络保障组长:罗娟
安全保障组长:路晓东
后勤保障组长:刘成宏
收费保障组长:刘英宏
成 员:相关部门人员
工作职责:
1.网络保障组负责对报名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网络问题随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网络安全与保障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充分保证网络畅通及录取数据的安全。
2.安全保障组具体负责考试、录取场地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持、车辆疏导和安置工作。
3.后勤保障组负责供电、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电源正常运转。
4.收费保障组负责学生考务费的收取。
(四)纪检监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
组 长:鲁印权
成 员:纪委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及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情况,及招生考试违规事项。
八、申诉举报及违规处理方式
考生发现工作人员在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现象,实名向学院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416-7980196。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十、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独招生的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学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工作时间表
|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 1 | 3月14日-3月26日 | 网上报名、缴费、填报志愿 |
| 2 | 3月27-28日 | 资格审核 |
| 3 | 3月29日-3月30日 | 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
| 4 | 4月6日 | 领取准考证 |
| 5 | 4月7日 | 考试 |
| 6 | 4月9日-4月15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 7 | 4月16日-4月20日 | 单招录取 |
| 8 | 4月24日-4月26日 | 公布成绩及预录结果 |
| 9 | 4月25日-4月26日 | 处理重复录取学生数据 |
| 10 | 4月26日-4月27日 | 录取数据报送省招办、打印录取名册 |
注:本表为具体工作安排,如有工作与教育厅时间不一致,则以教育厅规定时间为准,完成相关单独招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