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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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www.gx211.cn 2018-03-12

中国高校之窗

八、申诉及举报方式

申诉及举报电话:024-29825357;13604903380

申诉及举报邮箱:lnyy jw@163.com

九、其他说明

1.填报志愿时以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

2.相关专业介绍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3.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享受高职高专学生同等待遇。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条件,学院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十、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具体如下:

组 长:曲壮凯

副组长:潘树枫  郭源秩  易晓冰

成 员:刘  君  刘晓辉  王红军  刘亚莉  高  雁

张瑞莹  杨海峰  李  科  黄绍明  张景云

吕  洁  邱兰萍  姜  涌  张  军  林晓明

办公室主任:张瑞莹(兼)

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部署和组织管理,对招生考试录取安全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单独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审定上报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实施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技能考核组、安全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具体如下:

㈠招生录取组

组  长:张瑞莹

副组长:靖  宇

成  员:招生就业处相关人员及各系负责招生工作的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考生报名软件系统开发、管理工作;

2.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工作;

3.负责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招生考试方案制定及单独招生申报工作;

4.组织考生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及准考证打印工作;

5. 负责单独招生录取及备案工作;

6. 负责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工作;

7.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总结和上报工作。

㈡考务组

组  长:刘亚莉

副组长:陈若冰 徐国峰

组  员:教务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 负责组织制定考试大纲、试卷样稿,专家组命题、试卷印刷、判卷、核分等工作。

2.负责考试考场安排及考试期间考务工作。

3.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做好考生考场的引导、调整工作。

4.加强监考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考核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安全。

5.制定技能考核考官遴选标准,设置技能考核流程。

6.考试成绩报送工作。

7.协助完成考生要求成绩复核工作。

㈢技能考核组

组长:张景云 邱兰萍

成员: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护理专业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遴选技能考核考官。

2.培训技能考核考官。

3.组织技能考试实施。

4.严明考核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核安全。

5.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做好考生考场的引导、调整工作。

㈣安全保障组

网络组组长:林晓明

保卫组组长:李  科

后勤组组长:黄绍明

财务组组长:杨海峰

成  员:信息中心、安全保卫处、后勤基建处、计划财务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网络组负责对报名系统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对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网络问题随时提供技术支持,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提前做好应急的维修准备和应急的设备准备,充分保证录取数据的安全。

2.保卫组具体负责考试试卷的运送安全,考试、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持、车辆疏导和安置工作。

3.后勤组负责供电、通讯、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电源、电话正常运转。

4.财务组负责学生考务费的收取。

㈤纪检监察组

组  长:刘晓辉

成  员:纪委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及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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