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录取组和监督监察组共同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2、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各考核项成绩加权计算后的合计分值,依据我院《招生章程》严格录取。
3、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时间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按时将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批准备案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八、组织机构
根据市教委的要求,成立由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相关机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原则,认真作好“报名、考核、公示、录取”等各环节的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建忠、梁 勇
副组长:高俊义、郭贺彬、卢少梅、刘殿武、葛淑霞
成 员:肖在国、乔平林、靳梅媚、林澍峻、谭 平、谷首龙、郭家驹、向以群、孟庆岩、王长兴、刘譞、房宏淼、邹 艳、孙明月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支持组、招生录取组、笔试面试考务组、面试命题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及纪检监察组。
1、技术支持组
组长:肖在国
成员:张永军、焦晓希
职责:保障自主招生报名、审核、评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网上报名数据的安全准确,并提供设备与技术方面的支持。
2、招生录取组
组长:郭家驹
成员:李 雪、范经纬 、闫晓喧、王 皓
职责:负责自主招生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提交领导小组审定;负责招生章程制订、招生简章制作和生源组织;负责报名、考试组织和录取的各项工作;负责考试选拔的组织及评价,负责考生高中会考成绩的统计及总成绩的核定;负责考生中学阶段综合表现的评价;负责确定录取名单并上报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3、笔试面试考务组
组长:谭 平
成员:丁立君、任瑞恩、温淑霞、林红霞、丁翠、王淼
职责:负责笔试面试相关考务工作。
4、面试命题组
组长:林澍峻
成员:乔平林、靳梅媚、谷首龙、邹艳
职责:负责面试命题及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上报招生录取组。同时具有保密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郭家驹
成员:孙明月、柏振宇、齐树刚、王建新
职责:负责落实各项后勤保障
6、安全保卫组
组长:孟庆岩
成员:房宏淼、李晶
职责:安全保卫、车辆工作及预案
7、纪检监察组
组长:刘殿武
成员:孟秋明
职责:负责对自主招生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受理各类举报。
九、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实际情况出具证明和提供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在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反者追究责任。
4、监督电话:01089681757
十、时间安排
1、网上收集考生报名信息:3月18日—22日。
2、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3月24日上午8:00—下午4:00
3、笔试:3月31日上午9:30—12:00
4、面试:3月31日下午分专业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5、学院网站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9日(4月9日将预录取名单上报市高招办批准备案)
6、征集志愿网上收集考生报名信息:4月12日—15日
7、征集志愿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4月18日上午8:00—下午4:00
8、征集志愿笔试: 4月21日
9、征集志愿面试: 4月21日
10、学院网站公示征集志愿预录取名单:4月24日—30日(4月30日将预录取名单上报市高招办批准备案)
11、打印录取名册,办理录取手续:5月4日
12、寄发录取通知书:5月4 日
13、被录取的考生于5月中旬到学校报到。
十一、其它事项
1、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
2、学院按国家高招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