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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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
www.gx211.cn 2018-03-19

中国高校之窗

第四章 报名    

第七条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县(市)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体检合格。    

第八条  招生报名。 考生 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 ://art.ganseea.cn) , 注册账号, 根据网站提示申报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    

第九条  报名时间:2018年 4月11日8:00至4月16日18:00 。    

第十条   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报名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登录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yvtc.com/) 下载《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并确保网上申报内容和寄送我院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完成 网上 报名后,须向学院招生办提供以下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1.《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考生毕业学校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并盖章;    

2.《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中职毕业生可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提供以上纸质报名材料者或提供资料 与网上申报内容不一致者或资料 不全者 我院有权拒招 。    

考生提供的所有纸质报名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可以送达或邮寄到我院招生就业处。    

(邮寄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南段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745000)。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和复查    

考生在报名过程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    

在报名或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同时,将结果反馈给考生本人和考生所在学校。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和毕业学校审查不严,违反规定,报考多所院校的考生,一旦录取,不予退档。    

已报名考生放弃录取的必须在录取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原因和情况,由学院招生办审核后可不予录取。   考生入学后,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学院将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 二 条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发的为准。    

2018年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设置2 2 个专业,计划招生 800 名,学制三年。如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具体见下表: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院校名称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代码:14551    
序号   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综合评价招生人数   
1    建筑工程系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2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540502    工程造价       
4    5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5    经济管理与信息工程系    630302    会计       
6    630301    财务管理       
7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8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9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10    640105    酒店管理       
11    机械工程系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12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3    600602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14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15    能源化工系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6    520804    环境工程技术       
17    5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18    520401    钻井技术       
19    520501    煤矿开采技术       
20    艺术教育系    650101    艺术设计       
21    670102    学前教育       
2 2   护理系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备注: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发的为准。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评价 录取    

学院通过考核按计划择优录取, 按考试院要求,学院在报名系统中对确定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公示, 接受 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信息反馈    

已录取考生的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于 4月17日前在报名系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录取结束后, 我院 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根据甘肃省关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对口招生考试,不影响被其他学校录取。    

第十五条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学院纪检监察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院校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综合评价招生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它

(一)通过综合评价招生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学院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学费3800元/年 (运动训练4000元/年,艺术设计4500元/年).

(三)通讯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南段    

邮政编码:745000    

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934-8245855 0934-8245856(传真)    

微信公众号:qingyangvtc

附件详见:http://www.qyvtc.com/2018/03/16/1446331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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